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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
申请时间  2013-07-09 15:02:38




公民  姓  名  曾**  工作单位  ****
 证件名称  身份证  证件号码  610323196603******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722400
 联系电话  1370917****  传    真  8212***
 电子邮箱  zengchunhua1966@****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听说农村学校实行了营养改善计划, 请问具体政策是怎么样?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后,蛋奶工程是否依然执行?我孩子是农村户口,但在县城上学,是否能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如果学生请假一周,请假期间的餐费退不退?如果农村走读学生不愿意在早上吃饭,打在饭卡中的补助金有结余,在期末能不能直接兑换成现金
   所需信息的用途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的方式
电子邮件
邮政信函
新闻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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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已审核
备注  具体政策(1)“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范围是农村学校农村学生,实施标准每年200天,每生每天4元,资金由国家、省、市、县四级财政按一定比例配套。试点县和学校根据不同情况,确定供餐模式,以学校食堂供餐为主,企业供餐为辅。(2)营养计划实施后,“蛋奶工程”与“营养改善计划”并轨实施,原来在城镇享受“蛋奶工程”的学生不会受影响。(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及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政策,农村户口孩子在县城上学不能享受“营养改善计划”政策。(4)根据中央专项资金使用的规定,营养计划的资金要全额用于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学生用餐,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学生个人及家长,所以请假学生假期餐费不退,结余到下年营养计划总资金中重新决算后列入计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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