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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2017-12-26 10:06     (已读: )

宝市教发[2017]502

  

各县区教体(文教)局,局直中小学:

为认真贯彻全市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全面攻坚动员大会精神,强力推进“三告别”工作,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禁止燃放和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工作的通知》(宝政办函〔2017139号)要求,现就在全市中小学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题教育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从我做起保卫蓝天

二、活动时间

2017年12月21日-2018年3月31日

三、活动内容

1.召开一次动员大会。各中小学要利用升国旗仪式、学生大会、学校电视台、校园广播等形式,向学生广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严重污染大气环境质量、容易产生安全事故隐患、影响广大市民正常生产生活、损害城市整体形象等危害,动员引导广大师生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争做保卫蓝天小卫士。

2.组织一次主题班会。各中小学近期要至少安排一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主题班会,采取讲故事、播放视频、展览图片、学生发言、总结讲话等方式,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让广大学生认识到禁止燃放和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重要性,从小树立文明意识,动员家长及亲属远离烟花爆竹、文明安全过年。

3.开展一次宣誓活动。各中小学要在适当时机,组织学生开展一次“远离烟花爆竹、低碳绿色出行”宣誓活动,组织学生在“保护环境,远离烟花爆竹;驱散雾霾,低碳绿色出行”横幅上签名,引导学生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主动劝阻亲朋好友及家人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拒做“引爆人”和“种霾人”,倡导绿色生活,争当文明居民。

4.致家长一封公开信。各中小学要依据市政府印发的《环保过冬“三告别”倡议书》,立足教育系统实际,印制《环保过冬“三告别”告家长书》,倡议广大学生家长要争做“三告别”的先行者、“不烧土炕”的推动者、“不烧散煤”的参与者、“不放花炮”的实践者,让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生活得更舒心、更环保、更健康!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在中小学生中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专题教育,是市政府禁燃打销、环保过冬“三告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护生产生活环境、提升大气环境质量、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抢抓有利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的禁燃打销专题教育,做到师生人人参与,不漏一校、不漏一人。

2.周密组织。各县区、各学校要在放寒假前,集中开展“禁燃打销专题教育月”活动,既要做好规定动作,也要根据社情、校情、学情创设自选动作,力争宣传教育活动生动活泼、打动人心,吸引学生、家长和群众广泛参与。要把禁燃专题教育同学生安全教育紧密结合,引导学生自觉远离危险,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过一个安全、文明、有意义的春节和寒假。

3.注重宣传。各县区、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网站、报纸、电视台、广播等媒体,广泛宣传教育系统禁燃打销和环保过冬“三告别”专题教育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组织、引导师生环保志愿者队伍,深入镇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禁燃打销宣传。要主动加强与公安、城管、安监、环保、质监等部门的合作,互通情况,一致行动。

请各县区把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人:郑敏,电话:2790257,邮箱:bjsjjk@126.com。

 

 

                             宝鸡市教育局

                               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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