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市教发〔2017〕458号
各县区教体(文教)局、局直有关单位:
为提高中小学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加快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进一步示范带动学校信息化应用与创新,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现将我市组织参加全省中小学创新课堂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面向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相关教科研人员开展。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相关科研单位及研发机构均可参赛。
二、参赛组别
本次大赛分幼儿园组、小学组、初中组和高中组四个组别。
三、参赛要求
“创新课堂”是指教师应用新理念、新技术和新型教学方法、教学组织方式与教学策略,创新课堂教学模式和学习方式,开展教学活动。鼓励教师积极应用新媒体新技术,创新教学环境和教学组织方式;积极采用混合式学习、翻转课堂、STEAM跨学科学习等理念,创新教学设计和教学模式;积极开发和运用校本课程、社团课程、兴趣课程、综合课程等特色教学内容;积极展示个性化的教学艺术和教学方法等,多方面、多维度、多层次地展示广大教师的教学基本功和信息化教学创新能力。
制作要求:创新课堂是一节完整的、标准课时的课堂实录,幼儿园一般为20分钟,中小学一般为40—45分钟。要体现教学活动主要环节,再现创新课堂的设计理念、教学环境、教学组织和总体效果。课堂实录的格式为视频,统一转码为mp4格式文件,码率(比特率)不低于768Kbps,分辨率不低于720×576。
四、参赛时间和程序
本次大赛分县(区)初赛、市级复赛、省级决赛三级开展。市级获奖作品将推荐参加省级决赛。
(一)县(区)初赛阶段:2017年12月31日前。各县区开展各级培训,动员教师广泛参赛。以县(区)为单位开展评选,推选优秀作品参加市级复赛。
(二)市级复赛阶段:2018年1月2日-10日。在县(区)初赛的基础上,市教育局开展评选、评出市级优秀创新课堂。并按照省上分配名额将优秀作品推荐参加省级决赛。参加省级比赛作品获奖教师须上传作品至陕西教育“人人通”平台。
(三)省级决赛阶段:2018年2月。省教育厅组织专家,严格评选省级获奖作品。
(四)表彰推广阶段:县级初赛优秀作品由各县区表彰,市级复赛优秀作品由市教育局发文表彰,并上传宝鸡教育云平台全市推广。省级决赛结束后,省教育厅对省级获奖作品进行通报表彰,并评选优秀组织奖。对省级获奖作品将在全省范围推广应用。
五、作品报送要求
(一)2017年12月30日前,请各县区在组织县级比赛的基础上,将优秀“创新课堂”实录、《作品申报表》及县(区)汇总表报市电教馆,每县(区)原则上不超过10个优秀名额,宁缺毋滥,逾期不侯。县(区)级优秀作品不在“陕西教育人人通综合服务平台”上传。
(二)2018年1月10日-25日,市上对各县区、市教育局局直单位上报的优秀作品进行联评。市级获奖者将作品上传至“陕西教育人人通综合服务平台”微课大赛官网(http://weike.sneduyun.com)。
(三)中小学教师参加本次大赛并获得省级奖项,记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晋升、评聘职称的重要依据。
六、有关事项
(一)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把大赛作为提高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促进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的重要抓手,认真做好组织培训工作,广泛发动教师积极参与。
(二)所有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不得抄袭或侵害他人版权,否则取消参赛资格。参赛即视为同意在全市、全省推广和共享作品。
(三)为提高大赛组织效率,各县(区)请于2017年12月5日前将组织机构和联系人回执(附件4)电子版报送市教育局。
联系人:孙炜
联系电话:0917-2790566
电子邮箱:dj3653074@126.com
附件:
1.“创新课堂”评审标准
2.作品申报表
3.参赛作品汇总表
4.组织机构和联系人回执
宝鸡市教育局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