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近日,我市接到陕西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提示京金联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案件风险的通知,为全力做好该起非法集资活动风险防范工作,避免市民群众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京金联(武汉)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自2015年8月以来,利用“虚募”“超募”“自募”等方式包装借款项目和基金,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向全国各地2.5万余人非法募集资金28.41亿元,投资人遍及全国31个省(区、市),其中我省涉及投资人数156人。京金联在广州、深圳等11个城市设有分公司。2016年9月,武汉市武昌区公安机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对京金联(武汉)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开展立案侦查。
为防止京金联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对我市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环境健康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我市将依法严厉打击此类活动。市处理非法集资问题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群众,增强金融与投资风险防范意识,抵制高息回报诱惑,理性选择正确投资渠道,高度警惕“京金联(武汉)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非法集资风险,避免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市处理非法集资问题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