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市教发〔2014〕180号
宝鸡市教育局转发教育部基础
教育一司关于切实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局直各学校、市属各民办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关于切实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14〕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高度重视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安全教育,要求学生做到“六不”,尽快召开专题家长会,逐一发放《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确保不漏一人,切实降低溺水事故发生率。
宝鸡市教育局
2014年5月7日
抄送:省教育厅
宝鸡市教育局 2014年5月7日印发
转发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关于切实做好
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
陕教基一办〔2014〕7号
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石油普教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促进各市(区)预防溺水联防联控机制建设,切实降低我省溺水事故发生率,现将《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关于切实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函〔2014〕2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就有关贯彻落实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级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协调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预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确保预防溺水工作各项责任落实到位。
二、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督促各中小学校扎实开展防溺水教育,组织校长、教师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落实《致全省中小学校长的一封信》和《致全省中小学教师的一封信》中要求的各项职责,建立预防溺水工作责任制。
三、各中小学校要制定预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不折不扣地完成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工作要求,特别是要尽快召开专题家长会,逐一发放《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及时回收、保管回执。
四、各市(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平安校园”创建和校园及周边治安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内容。
联系人:高闫军
联系电话:029-88668895
附件:1.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关于切实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doc
2. 致全省中小学校长的一封信.doc
3. 致全省中小学教师的一封信.doc
附件1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关于切实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
教基一司函〔2014〕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天气已逐渐变热,溺水事故又将进入高发期。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迅速行动起来,按照教育部预防溺水有关工作要求,做好教育管理、家校配合、联防联控工作,切实降低溺水事故发生率,减少学生溺亡人数。现就有关工作强调如下:
一、深入开展预防溺水主题教育。要通过大量惨痛的案例和教育部免费发放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挂图、卡片等多种资源,通过各种方式让学生明白私自下水游泳玩耍的极端危险性,掌握预防溺水知识和遇险逃生、自救互救技能,特别是遇到同伴溺水时不要盲目地手拉手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要让学生知晓上下学路上的溺水隐患,主动远离危险水域。要确保防溺水教育落实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特别是农村学生、男学生、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使预防溺水常识生生尽知。
二、提醒家长履行监护责任。要尽早召开一次预防溺水专题家长会,告知家长认真落实监护人职责,切实承担起学生脱离学校监管后的看护责任,使预防溺水意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确保孩子离校后有人管。会上要将我司起草的《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附件)发到每一名学生家长手中,要求家长在回执上签字,学校回收并统一保管回执。今后再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省级教育部门在上报情况时要同时提交溺亡学生家长签字的回执。对于因外出打工等原因长期不在学生身边的学生家长,也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将附件送达家长,确保不漏一生。
三、完善预防溺水工作机制,消除溺水隐患。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提请党委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完善预防溺水协调机制,形成预防学生溺水的合力。要组织干部教师对所有学生进行一次家访,摸清学生上下学途经路段的水情特点,有针对性地提请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村(居)委会在重点水域和危险路段采取措施,没有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的要抓紧设立,没有设置安全警示标牌的要抓紧设置,没有落实巡防专人的要抓紧落实,不放过任何一处溺水隐患。
附件: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
2014年4月8日
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中小学生家长朋友:
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天气逐渐变热,溺水又进入高发季,希望广大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经常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们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要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学生安全工作需要各方面尽心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平安健康成长而努力。
祝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快乐!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
2014年4月8日
回执
学校已通过 家访、 召开家长会的方式将《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交给我,我认真阅读了信的内容,了解了预防溺水的相关要求,一定承担起监护责任,确保孩子的安全。
学校名称: 班级:
学生姓名: 家长签字:
时 间:2014年 月 日
附件2
致全省中小学校长的一封信
各中小学校长:
每年夏季,学生涉水、游泳等行为增多,溺水事故发生频率随之提高。2013年,全省中小学生溺水死亡人数占意外死亡人数达52%。
安全不保,何谈教育!
中小学生健康安全成长,关系千家万户,各位校长要牢固树立“珍惜生命,安全第一”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将维护师生生命安全作为学校工作的基本职责。一是将夏季师生防溺水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宣传教育。学校要利用主题班会课、国旗下讲话、学生大会等时机,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橱窗、校园广播及教育视频等媒体,恰当引用学生溺水事故案例,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明确防溺水要求,教育学生科学的应急处理办法。二是重点对校园及周边水域的安全隐患开展一次详细的排查,主动协调联系水利、保险公司等部门和乡镇、村组等,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域设立一批安全警示牌。三是通过召开家长会、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开展家访、给家长发送手机短信、电话联系等多种形式,提醒和指导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特别提醒监护人加强在中午、下午放学后、考试结束及节假日期间对学生的管护,把溺水防范教育抓紧抓实。四是主动加强与乡镇、村组联系,发动有责任心的同志担任义务安全监督管理员,在重点时段和重点地段开展安全巡查工作,严格落实学生点名、请假制度,严防学生溺水等事故发生。
学校安全无小事!希望各位校长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陕西省教育厅
2014年4月21日
附件3
致全省中小学教师的一封信
尊敬的老师们:
你们辛苦了!
教书育人是你们的本职,关爱学生是你们的天职,你们的言传身教直接影响着学生的一生。夏季一直是中小学生溺水事件高发阶段,希望你们承担起“一岗双责”的神圣职责,既教学生文化知识,又将安全防范知识贯穿课堂。可以通过课堂宣讲、个别谈话、组织集体观看警示影片等方式教育孩子不要独自到水库、池塘、江河溪流和水井等水域玩耍;不去非游泳区游泳;游泳前要做适当的准备活动,以防抽筋;在河沟沿行走时要格外小心;特别要教育学生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请你们以高度的责任感关注每一位学生的生命安全,时刻彰显师德光辉,永葆人民教师本色。
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希望你们能像爱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关爱学生的生命安全,用自己的言传身教,人格魅力教育和影响学生的行为,为他们营造一个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促进广大学生平安、健康、幸福地成长。
陕西省教育厅
201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