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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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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第2季”活动方案的通知
2015-07-09 16:24  
 索 引 号 016004372/2014-015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5-07-09

宝市教发2014163

 

 

各县区教体(文教)局、市教研室、宝鸡一中、宝鸡实验小学: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第2季”活动的通知》(陕教基一[2014]9号)精神,市教育局制定了《宝鸡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第2季”活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宝鸡市教育局

                     2014年4月28日

 

 

宝鸡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减负万里行·第2季”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努力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在继续采取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加快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等治本之策的同时,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开展以“宣传典型经验、规范办学行为、更新教育观念、营造良好氛围”为主题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标本兼治,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为指导,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稳步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全市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减负万里行·第2季”活动,着力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优化课程结构、改进教育教学方式、完善学生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终身发展。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义务教育招生管理。各县区教体局要依法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指导辖区学校依法有序做好招生入学工作,科学划定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范围并向社会公布,明确招生时间,推进网上招生,主动公开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县区要加强招生工作监管,及时纠正违规行为,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举办任何形式的选拔生源考试,严禁将“奥数”及其他变相培训与入学挂钩,严禁将各类竞赛、考级、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严禁公办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占坑班”。

(二)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各县区教体局要会工商、民政等部门探索加强对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措施。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各类培训成绩与义务教育入学挂钩为名进行虚假宣传,不得举办与入学挂钩的培训班,不得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开展学科培训,不得有上新课、赶进度等加重学生学习负担的培训行为。鼓励和提倡更多培训机构加入《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自律公约》,规范培训机构的资质、服务、质量和收费,履行社会责任,开展绿色培训。

(三)科学安排学生作息时间。各县区教体局、中小学校要严格规范作息时间,小学生每日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初中生不超过7小时。学校要科学安排到校和离校时间,确保中小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中学课外自习时间不得超过90分钟,不得组织走读生上晚自习,要切实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日有9小时以上的睡眠时间。

(四)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各县区教体局、中小学校要按照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规定课程,切实保障体育、音乐、美术和综合类、实践类课程的开设,切实保证学生自主学习、团队活动和社会实践时间。中小学校要严格控制书面家庭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学生不得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学生(以中等水平学生完成作业时间计算)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学生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不得超过2小时。坚决杜绝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积极推行分层布置家庭作业制度。

市、县教研部门要建立中小学生作业量监控机制,对群众关注的热点学校进行重点监,对个别学生业负担且屡禁不改的学校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规范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县区教体局、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选用中小学教辅材料,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必须坚持自愿原则,学校可以做好代购服务,但不得从中牟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

(六)严禁违规补课行为。严禁学校以各种名义占用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和课余时间组织任何年级学生补课或有偿补课;严禁以家长委员会或其他组织名义组织学生补课或有偿补课;严禁学校和教师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补习班、培训班等;严禁学校为社会上各类营利性补习班、培训班等提供教学设施、场地和其他便利条件。

(七)完善义务教育评价制度。积极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学生评价制度改革,引导学校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切实扭转单纯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评价教育质量的倾向。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小学生考试成绩呈现方式,取消百分制,实行“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各县区教体局、教研室要减少编统考测试,小学低年级不得组织学校统考。

(八)推介“身边的好学校”。各县区要深入挖掘、及时总结先进典型,深入开展“身边的好学校”主题介绍活动。介绍素材要以学生、家长、亲属、教师、校长的亲身经历和感受为主,以客观、生动地反映被宣传学校的鲜明办学特色、办学理念和办学成果,引导家长形成“适合孩子的学校就是最好的学校”的正确观念,理性安排子女就近入学。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4月30日—5月10日)

各县区教体局结合实际制定“减负万里行·第2季”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介大力宣传活动内容和要求,中小学校要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实施方案》,明确活动目标、任务、意义和要求,切实将思想、行动统一到活动要求上来,推动各项减负任务的落实。

(二)自查整改(5月11日—5月20日)

中小学校要按照《实施方案》和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自查参考表(见附件),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分析原因,并切实加以整改落实。

(三)专项督查(5月下旬)

市教育局将采取专项督导检查的方式,对各县区“减负万里行·第2季”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重点督查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并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大治理力度,坚决纠正不规范办学行为

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治理违背教育教学规律、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不规范办学行为。要将落实减负要求与对学校的日常考核、评先评优挂钩,指导学校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密切家校联动,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家长委员会作用,引导社区和专业人士参与学校减负管理和监督。县区教体局要设立举报电话或其他举报平台,畅通问题反映渠道,鼓励学生、家长、教师对减负工作不力、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和个人进行举报。

(二)深入宣传指导,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各县区和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减负工作宣传报道。面向社会宣传,让全社会了解和理解减负工作的复杂性,推动社会培训机构行业自律。面向学校和教师宣传,让主动改进教学方式、追求减负增效、实施高效课堂新模式成为广大学校、教师的自觉行为。面向家长宣传,积极引导转变教育观念,理性安排子女就近入学,科学安排学生课外活动,使“适合孩子的教育就是最好的教育”的正确观念深入人心,避免出现“教师减负、家长增负”“学校减负、社会增负”现象。

(三)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督导和自查工作

各县区要将“减负万里行·第2季”活动作为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建立减负长效工作机制,健全减负工作治理体系,提高减负工作治理能力。要按照《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将学校减负工作情况纳入责任督学区日常督导范围,责任督学每学期要发布联系学校减负情况的督查报告。

5月中旬,县、校要重点开展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自查督查工作(自查项目和内容见附件)。学校自查和县级部门督查要做到全覆盖,5月下旬开始,市教育局将对学生课业负担较重举报多,群众反映强烈的县区和学校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将向市政府汇报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5月18日前,各县区教育局要将自查报告及自查参考表(见附件)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联系及举报电话:3260319   电子邮箱:bjsjj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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