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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宝鸡市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2014—2018年)实施方案
2015-07-09 16:38  
 索 引 号 016004372/2014-015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5-07-09

        宝市教发〔2014169

宝鸡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宝鸡市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20142018年)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文教局,局直相关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宝鸡市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20142018年)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附:《宝鸡市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20142018年)实施方案

 

 

宝鸡市教育局

2014430

 

  宝鸡市教育局                         2013430日印发

                                          共印25 

宝鸡市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20142018年)实施方案

 为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配置城乡教育资源,根据《宝鸡市“优质教育普及行动”实施方案》(宝市教发〔201440号)精神,结合我市学校建设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抓住创建教育强市的重大机遇,提高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普及优质教育资源,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速我市教育现代化建设进程。

二、实施范围及总体目标

实施范围包括全市所有幼儿园、规划保留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和普通高中。确保2018年,全市大部分幼儿园、中小学校建成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和教学设备条件基本达标,功能齐全,满足教学活动和师生生活的标准化学校。

三、工作原则

(一)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坚持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后幼儿园与普通高中学校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科学制定学校标准化建设总体规划和分步实施计划。坚持建一所,成一所,达标一所。

(二)统筹安排、总体推进。将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与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薄弱学校改造工程、高中建设工程、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等紧密结合,原中省项目投资渠道不变,对照标准,查缺补漏,科学制定项目需求计划,采取“摸清底数,整合项目,整校推进”的方式,集中市级资金分年度分批次安排实施,确保建一所达标一所。

(三)统一标准、全面提高。坚持统一的建设标准和质量,以《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试行)》和国家制定的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为工程具体实施标准和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评估验收依据。

(四)政府主导、分级负责。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由市、县(区)两级统筹规划,县区政府投入为主,市级资金“以奖代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印发标准。20143月底前,印发《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试行)》。

第二阶段:摸底统计。2014423--510日,县区成立机构,集中时间,参照《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试行)》,逐校逐项,进行摸底,查清缺口,统计汇总。

第三阶段:编制规划。依据摸底结果,结合中省投资,按照“缺什么补什么”、“整校规划”的原则,编制《宝鸡市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规划20142018年)》(以下简称《规划》)。

第四阶段:项目实施。根据《规划》,统筹申报中省项目,集中市级资金,分年度分批次安排项目,每年实施80100所标准化学校建设项目。

第五阶段:评估命名。年内,对县区上报达到标准的学校进行评估验收,命名第一批基础设施达标的标准化学校。以后年度,根据实施情况,达标一批,评估命名一批。

五、工程建设内容

 ()学校场地标准化建设。学校建设用地由建筑用地、体育用地、绿化用地和科技活动用地等组成,按照国家有关“办学条件标准”规定,建成面积达标、数量足够、符合标准的各类场地。

()中小学校校舍标准化建设。教学用房标准化建设要着力解决大班额及功能教室严重不足的问题。学生生活用房标准化建设要满足寄宿生住宿和就餐的基本需求,解决宿舍拥挤、条件简陋、无餐厅等问题,达到规定的生均面积定额。改建、扩建、新建学校一律按照标准化学校规划建设。

()教育教学、生活设施装备标准化建设。执行教育部颁发的相关标准,要以实验教学仪器配备、图书资料配备、课桌凳配备、现代教育技术设备、体育卫生与艺术设备、学生生活设施等建设为重点,提高教育教学、生活设施装备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是我市今后一个时期教育事业发展中的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市教育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分责任为成员的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领导小组(见附件),统一领导和部署全市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

(二)明确责任,通力合作。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县区教育局是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的责任主体,负责工程的具体实施。要结合县区实际,按照“办学条件标准”的要求,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完善保障措施,确保如期完成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

(三)强化督查,确保质量。市教育局成立专家组,对工程实施进行督查、指导、评估;各县区要加强对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的监督、检查,对实施情况组织督查与评估。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所有项目实行公开招投标制度,全过程接受纪检、审计、监察、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


附:

 

宝鸡市教育局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领导小组

  长:苏永兴  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吴燕玲  市教育局副局长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张英辉  市教育局助理调研员

杨安福  市教育局助理调研员

  员:沈宏军  办公室主任

    基础教育科科长

张志林  计划财务科科长

刘西安  民管中心主任

刘惠文  学前教育科科长

李栋良  市教研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主任由沈宏军同志担任。办公室主要负责工程建设的总结规划、部署安排、过程管理与综合协调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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