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宝鸡市教育局
 首 页  教育概况  教育新闻  教育科研  招生考试  电化教育  政务公开 
 基础教育 | 成教职教 | 民办教育 | 人事管理 | 监督信访 | 教育督导 | 教师管理 | 项目管理 | 财务管理 | 政策法规 | 稳定安全 | 直属单位 | 县区之窗 
公 告:
· 关于征集中等职业教育文化基础课程教学改革创新成果的通知    2017/09/28     · 关于宝鸡招生考试信息网关停的公告    2017/08/25     · 陕西省2017年秋季中小学校收费公告    2017/08/25
 
当前位置: 首 页 > 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正文
 

宝鸡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额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
2015-07-10 15:24  
 索 引 号 016004372/2015-00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5-07-10

宝市教发[2015]3

  

各县区教体(文教)局,宝鸡市第一中学、宝鸡实验小学:

现将《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额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14]2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额情况自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撰写分析报告

各县区、各单位要按照省厅《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额情况自查工作,撰写自查分析报告。自查分析报告要有基本情况,要客观分析本辖区内大校额、公办“超小”学校产生的原因,并结合城镇化发展进程、即将实施的居住证管理办法等,提出发展公办“超小”学校、解决大校额的意见建议或初步工作作方案(分析报告字数在2000字以内)。各县区、各单位要主动与电子学籍系统、去年年底制作的统计年报数据对接,确保与去年上报省厅的关联数据相一致。

二、填写自查统计表

各县区教体(文教)局要认真填写省厅《通知》附件中1-4表;宝鸡市第一中学和宝鸡实验小学只填写《通知》附件中1-2表(自查统计表上网下载)。

分析报告连同附表(含电子版)请于2015115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邮箱:bjsjjk@126.com

联系人:王合礼    电 话:3260319

附件:

1.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大校额情况自查统计表

2. 义务教育阶段大校额学校情况详表

3.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超小”学校情况自查统计表

4.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超小学校情况详表

 

                    宝鸡市教育局

                    2015年1月6

关闭窗口
 网站介绍 | 在线投稿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宝鸡市教育局  宝鸡市教育局主办 技术支持:博达软件
陕公网安备 61030002000112号
陕ICP备13004935号-1

您是第 位访问者
当前在线人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