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市教发〔2014〕477号
各县区教育局、局直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宝鸡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宝消委会发〔2014〕5号),结合当前教育部门实际,市教育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15年全国“两会”结束期间,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消防工作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现将工作方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宝鸡市教育局
2014年12月16日
今冬明春全市教育系统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2015年元旦、春节、元宵节及全国“两会”期间教育系统的消防安全,特制定全市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相关职能部门密切协作,依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做好灭火救援工作,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在2015年元旦、春节、元宵节及全国“两会”期间教育系统的消防安全。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全国“两会”结束。
三、组织领导
为了全面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市教育局成立由吴燕玲同志为组长,杨安福同志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稳定安全办公室,杨新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协调和信息收集、反馈和报送工作。
四、工作步骤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按照组织部署、排查整治和总结3个步骤进行。
(一)组织部署阶段(12月20日前)。各县区、局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周密部署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12月21日至2015年全国“两会”闭幕)
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细化措施,抓好落实。各县(区)教育局要加强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检查督导,各学校要按各自职责分工,扎实推进冬春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强力整治火灾隐患。12月25日前,各县(区)教育局要专题分析本县区消防安全形势,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报告当地政府,要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突出问题。
(三)总结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2日内)。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检查通报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
五、工作内容及措施
各县(区)教育局要组织对本系统消防安全形势和冬季火灾特点进行分析研判,结合实际,找准火灾防控薄弱环节,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整治什么隐患”的原则,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对新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对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期间未销案单位督促按期整改销案,切实提升城乡火灾防控能力。
(一)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以年度消防工作考核为抓手,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要周密部署、严密组织,层层分解任务,逐级签订责任状,确保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做到领导到位、部署到位、行动到位、措施到位。确保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寒假期间的消防安全。
(二)进一步夯实冬春火灾防控基础工作。深入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将消防安全纳入综治平台,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各县区教育局要督促学校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
(三)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坚持依法监督管理,依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对消防违法行为“零容忍”,对火灾隐患“零迁就”。各县(区)教育局要联合消防部门对各学校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期间尚未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督促学校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要突出“六个重要时段”,即:圣诞节、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寒假期间、全国“两会”期间等六个时段,要严格执行“六个必须”,即: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必须对危险部位或场所予以临时查封;对未依法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必须要责令“三停”,并处罚款;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必须责令改正,并予以处罚;对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必须依法强制执行;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的,必须责令改正,并予以处罚;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必须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
(四)进一步掀起全民冬春消防宣传新热潮。各县(区)教育局要抓住传统媒体,用好移动互联网,发挥现代传媒作用,采取多种形式,构建覆盖所有学校的消防宣传网络。要针对冬季火灾防范特点,结合“消防宣传月”活动,围绕“找火灾隐患、保家庭平安”主题,开展专项宣传行动,将消防安全宣传推向家庭,推向社会。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冬季风干物燥、气候寒冷,学校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节庆活动多、燃放烟花爆竹多,引发火灾风险剧增,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了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检查督导。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也要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组织机构,全力抓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落实责任,加强督导。各县(区)教育局要分片包干、建立逐级督导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火灾多发县(区)和工作落实不力的县(区),市教育局将派出工作组进行实地督查,限期整改存在问题。
(三)严格奖惩、确保实效。对今冬明春期间发生重特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必须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各县(区)教育局制定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请于12月25日前报市教育局稳定办,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上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