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金台区2015-2016年度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以下简称活动),进一步增强教师对信息技术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各学科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发挥教师的个体创新力量,着力提高“晒课”质量,推动常态化应用,使每位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至少上好一堂课;建设一支善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的骨干教师队伍,使每堂课至少有一位优秀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讲授;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共享,逐步形成一套覆盖全区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的生成性资源体系,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的合理有效应用和深度融合。
二、活动组织
区教体局成立由李恒副局长任组长,相关股室参与,教育股牵头,区教研室教研指导,区电教中心具体组织实施的金台区“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领导小组(附件2),统筹制定活动方案,落实活动所需的各项经费;协调相关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加强部门协作;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
各校成立校级“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要制订活动方案,明确相关要求和支持政策,落实开展活动所需的各项经费;协调相关处室,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充分调动教师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区教研室要为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转变教学方式、创新教学方法、改变课堂教学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帮助教师总结凝练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紧密结合的典型案例和创新模式;要结合网上“晒课”和“优课”征集,“晒”前做好备课磨课;“晒”中组织看课评课,开展网络教研;“晒”后组织专家做好“优课”评审工作。
区电教中心要做好活动的具体组织和条件保障工作,为学校和教师提供相关技术培训,在学校和教师创建“优课”的过程中及时提供技术和资源支持。
三、活动范围
全区所有具备网络和多媒体教学条件的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和普通高中等),各年级各学科的教师均须参加。
四、内容要求
“晒课”是指教师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eduyun.cn)上传并展示反映本人一堂课的设计、实施和评价过程的相关内容,供其他教师教学参考和借鉴。
1. 版本要求。
“晒课”教材的版本为经教育部审定中小学教材,以教育部公布的2015年度教学用书目录为准(教基二厅〔2015〕1号)。我省地方课程仅作为我省区域晒课、交流使用,不参加教育部组织的“优课”征集。校本课程不在此次活动范围内。
2. 节点确定。
“晒课”平台所提供的目录体系最小节点为“晒课”的最小单位。“晒课”平台最小节点划分原则为可通过1—3个课时完成教学的知识节点。
3.“晒课”内容。
教师所提交的网上“晒课”内容应包括一堂完整课堂教学的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课堂实录(可选,拟参加教育部“优课”征集的为必选)和评测练习(可选)等。
教师晒课前应充分结合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省“人人通”资源平台提供的资源,借鉴以往的优秀课例,认真做好包括撰写教学设计等备课工作。学校教研组和区教研室应当充分利用集体备课、网络教研等形式为教师所拟晒课内容的教学设计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内容须符合2011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要求,体现学科特点和信息技术应用的融合性,突出展现数字教育资源的课堂应用及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问题等课堂教学内容。
有条件的学校可鼓励教师上传课堂实录。课堂实录(指教学过程视频)应展现课堂教学的所有内容,过程完整(最低不少于30分钟),画面清晰。建议进行适当的后期剪辑处理,在适当环节插入教学资源呈现画面,保证资源呈现画面清晰可见。课堂实录片头不超过5秒,应包括课程名称、年级、上/下册、版本、单位、授课教师姓名等基本信息。课堂实录为幅面要求达到720*576以上,视频码流为320Kbit/s以上。教师所提交的“晒课”内容须为本人教学实践中所产生的内容,不得冒名顶替,杜绝抄袭,引用资料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
各校应加大录播教室、移动录播设备等硬件的建设力度,创新技术支持方式,确保教师有良好的“晒课”录制条件。
五、活动方式
主要包括教师网上“晒课”与“优课”征集与评选两个阶段。
1. 网上“晒课”。
各校组织教师到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eduyun.cn)注册并报名参加本年度活动,利用国家平台提供的“晒课”功能进行实名制网上“晒课”。原则上要求每名专任教师至少在国家平台“晒”一堂课。
根据省教育厅《2016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为了进一步普及推广基础教育信息化教学新模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要求参加活动的教师在完成国家平台的“晒课”后,再登录陕西省教育厅陕西“人人通”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sneduyun.com)进入“晒课”频道上传自己的“晒课”资源。
2. “优课”征集与评选。
在网上“晒课”的基础上,区级采取分级评审推荐的方式,对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的资源开展逐级评审推荐。区教研室在评审推荐时要把好课程教学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相统一。“优课”的评审征集工作利用国家平台提供的“评审”、“推荐”功能进行。校级、区级推荐时,每个年级每个学科每个版本每堂课推荐1个“优课”课例,同一教师只推荐1堂“优课”。
区电教中心依据《金台区“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优课评选标准》(附件3),按照全区“晒课”节数的20%评出区级“优课”推荐到市电教馆,参加市级“优课”评选。
六、时间安排
1、启动阶段(6月28日-7月4日)
下发金台区“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实施方案;学校管理国家级平台账号下发、激活;下发国家平台不同角色活动指南;各校于7月4日前确定活动负责人、联系人、校级管理员名单(附件4),报送至金台区“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实施阶段(6月28日-9月24日)
6月28日-7月5日,以区、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培训;7月6日-7月10日,所有教师完成国家平账号注册工作;7月11日-9月24日,教师在国家级和省级平台上同时进行“晒课”。参加“优课”评选的教师录制视频并上传视频。
7月20日以前,区教研室负责组建区级级优课评选专家队伍,评课教师在国家平台上进行账号注册。
3、评选阶段(9月25日-10月14日)
(1)区级评选(9月25日-10月7日)
由区教体局教育股牵头,教研室、电教中心组织专家开展优课评选活动,并按20%比例向市上推荐区级优课。
(2)市级评选(10月8日-14日)
市教研室、市电教馆组织专家开展优课评选活动,并推荐市级优课参与省级评选。
七、活动表彰
凡参加“晒课”教师的名单均要在学校和区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本次活动结束后,根据各校组织工作成效、教师参与规模和推荐质量等情况,区教体局将评选“优秀组织奖”予以表彰。同时对获得部、省、市级优课的教师予以表彰奖励。
八、应用推广
活动征集的“优课”覆盖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可以为教师课前备课、课中上课、课后评价以及教师专业发展等提供参考和借鉴。
市教育局将在建成后的宝鸡市教育云平台建立“宝鸡市中小学优课资源库”,对我区部、省、市级获奖“优课”大力宣传推广。教育部将在国家平台开辟“优课”案例分享点评在线会客室专栏,围绕学科教学和信息技术、数字教育资源应用等主题,介绍经验体会,进行专家点评,开展在线交流。
各校要统筹协调教研、电教等相关处室,结合网上“晒课”和“优课”推荐活动,组织本校教师看课评课,分享典型经验,推广“优课”案例,为教师使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提供示范和便利,推动数字教育资源在不同教学环境下的应用,形成“人人用资源、课课有案例”的教学应用环境。
九、活动咨询和服务
1.国家平台“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客服
客服电话:4008980910 QQ客服:4008980910
微信公众号:CN1s1k
微信二维码:
2.陕西省教育厅“陕西教育人人通综合服务平台”支持服务电话:400-715-6688
附件2:
金台区“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
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 恒 区教体育副局长
副组长:吴晓英 区教研室主任
成 员:池 渊 区教体局教育股股长
李 瑛 区教体局计财股股长
李宝录 区教研室副主任
魏 军 区电教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电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