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一、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以下简称活动)进一步增强教师对信息技术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各学科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发挥教师个体创新力量,着力提高“晒课”质量,推动应用常态化,使每位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至少上好一堂课;建设一支善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的骨干教师队伍,使每堂课至少有一位优秀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资源讲授;促进优质数字资源的开发与共享,逐步形成一套覆盖全县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的生成性优质资源体系,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的有效应用和深度融合。
二、活动组织
教体局成立麟游县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任春学
副组长:马攀云 杨林彦
成 员:关瑞锋 刘东海 武纯龙 李靖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研室,杨林彦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制定活动方案,协调教研室、电教中心等相关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做好活动宣传,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县教研室负责活动的组织,为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转变教学方式、创新教学方法、改变课堂教学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帮助教师总结凝练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紧密结合的优秀案例和创新模式;要结合网上“晒课”和“优课”征集,“晒”前做好选课、备课、磨课,“晒”中组织看课评课,开展网络教研;“晒”后组织专家做好“优课”评审工作。
电教中心负责活动的条件保障工作,为学校和教师提供相关技术培训,在学校和教师创建“优课”的过程中及时提供技术和资源支持。
三、活动范围
全县所有具备网络和多媒体教学条件的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各年级各学科教师均须参加。
四、内容要求
“晒课”是指教师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edu.yun.cn)和陕西省教育厅人人通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sneduyun.com)同时上传,展示本人一堂课的设计、实施和评价过程的相关内容,供其他教师教学参考和借鉴。
1.版本要求
“晒课”教材的版本为教育部审定的中小学教材,以教育部公布的2015年度教学用书目录为准(教基二厅【2015】1号)。我省地方课程仅作为我省区域晒课、交流使用,不参加教育部组织的“优课”征集。校本课程不在此活动范围内。
2.节点确定
“晒课”平台所提供的目录体系最小节点为“晒课”的最小单位。“晒课”平台最小节点划分原则为可通过1-3个课时完成教学的知识节点。
3.“晒课”内容
教师所提交的网上“晒课”内容包括一堂完整课堂教学的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课堂实录(可选,拟参加市级“优课”征集的为必选)和检测练习(可选,拟参加市级“优课”征集的为必选)等。
教师晒课前应充分结合国家和省级资源平台提供的资源,借鉴以往的优秀案例,认真做好晒课前的准备工作。教研组和学科教研员要充分利用集体备课、网络教研等形式为教师拟“晒课”内容的教学设计提供指导帮助。
内容符合2011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要求,体现学科特点和信息技术应用的融合性,突出展现数字教育资源的课堂应用及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问题。
拟参加市级“优课”征集的老师须上传课堂实录。课堂实录应展现课堂教学的所有内容,过程完整(最低不少于30分钟),画面清晰。进行适当的后期剪辑处理,在适当环节插入教学资源呈现画面。实录片头不超过5秒,包括课程名称、年级、上/下册、版本、单位、教师姓名等信息。实录幅面要求达720*576以上,视频码流为320kbit/s以上。
教师所上传的“晒课”内容须为本人教学实践中所产生的内容,不得冒名顶替,杜绝抄袭,引用资料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
五、活动方式
主要包括教师网上“晒课”、“优课”征集与评选两个阶段。
1.网上“晒课”
各校组织教师在国家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edu.yun.cn)注册,利用国家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edu.yun.cn)和教育厅人人通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sneduyun.com)提供的“晒课”功能进行实名网上“晒课”。
2.“优课”征集
在网上“晒课”的基础上,采取县、市、省和国家分级评审推荐的方式,对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的资源开展逐级评审推荐。各级评审推荐时要把握好课堂教学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相统一。“优课”的评审征集工作利用国家级平台提供的“评审”、“推荐”功能进行。学校推荐时,每个年级、每个学科每个版本每堂课推荐一个“优课”课例,同一位教师只推荐1堂“优课”。
各校按教师“晒课”总数不少于20%参加优课征集活动,县级按全县教师“晒课”总数的20%评出县级“优课”,并推荐到市级,参加市级“优课”征集;各市在县(区)推荐县级“优课”的基础上按30%评出市级优课,并推荐到省级,参加省级“优课”征集。省级在市级推荐的“优课”基础上评审出省级“优课”,并按要求参加部级“优课”征集。教育部组织的“优课”征集采取专家评审推荐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六、时间安排
1.启动阶段(6月20日--6月30日)
县局下发活动方案;组织召开推进会;各校制定本校活动方案,确定活动负责人、联系人、管理员,将名单(附件4)报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实施阶段(7月1日-9月24日)
7月1日--8日,所有教师完成国家平台账号注册报名;7月9日--9月24日教师在两平台“晒课”。所有任课教师必须参与“晒”课:市级以上教学能手、教学新秀、学科带头人每人晒8节课,其余任课教师每人“晒”课5节。
拟参加市级“优课”评选的教师录制课堂实录并上传。
各校对现有教学实录的课例(不包含微课),组织教师将教学实录、教学设计、多媒体课件、检测习题等上传至国家级平台和陕西省教育厅人人通平台;市级以上教学能手、教学新秀、市级学科带头人除完成规定的“晒”课数量外,每人再上传至少一堂完整的(须有课堂实录和检测题)高质量的晒课内容。
7月20日前,教研室负责组建县级优课评选专家队伍,并完成平台注册。
9月20日前,各校将“晒课”汇总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学校晒课情况统计(学校公章)
课程名称 |
年级 |
学科 |
上/下册 |
版本 |
是否优课 |
教师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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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选阶段(9月25日--10月7日)
教育股牵头,教研室组织专家开展优课评选,按20%比例向市上推荐优课。
七、活动表彰
凡参加“晒课”的教师,名单均在教体局备案。活动结束后,县局根据各校组织工作成效,教师参与规模和推荐质量等情况,授予优秀组织奖。
八、应用推广
活动征集的“优课”覆盖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各年级学科各版本,可以为教师备课、上课、评价以及专业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教育部将在国家级平台开辟“优课”案例分享点评在线会客室专栏,围绕学科教学和信息技术、数字教育资源应用等主题,介绍经验体会,进行专家点评,开展在线交流。
县局将组织广大中小学教师看课评课,分享典型经验,推广“优课”案例,为教师利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日常教学提供示范和便利,推动数字教育资源在不同教学环境下的应用,形成“人人用资源、课课有案例”的教学应用环境。
九、咨询服务
1.国家平台活动客服电话:4008980910,QQ客服:4008980910
2.陕西省人人通综合服务平台客服电话:4007156688
3.麟游县QQ交流群:538699815
4.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edu.yun.cn
陕西人人通综合服务平台网址:www.sneduyun.com
十、活动要求
1.各校、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把此项活动与校本教研、岗位练兵紧密结合起来,以此为契机深化教学改革,大练教学基本功,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师综合素质,并于7月4日前将活动方案和活动联系表(附件2)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各校要确定专人负责,确保“晒课”和“优课”征集的数量和质量,年终将此项工作纳入教师的绩效考核;教体局将各校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各校管理员每周五统计汇总本周“晒课”情况,上报至县级管理员处。
3.教研室要加强教研指导。各学科要结合网上“晒课”和“优课”征集,“晒”前重点指导教师选课、备课、磨课;“晒”中及时组织看课评课,开展网络教研;“晒”后组织专家做好“优课”评审工作。
4.电教中心要加强技术指导,帮助学校及时解决活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负责教师录课、剪辑处理。要强化督促检查,随时监督各校“晒课”情况并进行通报,确保“晒课”数量足、质量优。
附件2: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联系表
学 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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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处室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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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信息 |
姓 名 |
所在学校/处室 |
职务 |
办公电话 |
手机号码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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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联系人信息 |
姓 名 |
所在学校/处室 |
职务 |
办公电话 |
手机号码 |
邮箱及QQ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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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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